燕京理工学院体育学院 学生会组织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07 10:31 作者: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燕京理工学院体育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发挥联系学校党政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学生会在团委的指导和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展开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学生会的宗旨: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同学的成长成才。
第四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沟通学校党政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正当要求,参与涉及学生权益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
(4).发展与各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二章 分则
第一条 本会机构负责人有:指导老师、主席、副主席、部长。组成由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宣传部、外联部、督察组、体育部、礼仪队、辩论队、裁判队组成。
主要职责:
指导老师:是把握学生会正确的方向,上传下达,负责学工处和学生会之间的联系纽带
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谊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门的工作;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部长:负责部门的各项工作,协助主席团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办公室:负责协调学生会内部日常工作,根据学生会指导老师及主席团指示,负责组织并协助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综合性工作及学生会的有关重大活动,上传下达,统筹调度,起草并制定学生会各类文件,汇总各类信息,对学生会档案进行制定与管理,并统筹管理收纳学生会所有物资,协助各部门组织进行借还物资的工作。
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生活部: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
宣传部: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的对外联络工作,提供各方面的信息,使学生会的工作能及时与其它各高校及社会进行交流沟通。
文艺部:负责学院的各类文艺活动、表演、运动方阵、合唱等,同时策划并筹备各种娱乐活动,协助各部门进行暖场表演、朗诵、主持、礼仪等工作。
督察部:主要负责检查学生会内部人员早自习出勤情况,组织文法学院大扫除,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共同举办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以及活动的签到签退。
体育部:负责每周晨跑的考勤管理,开展篮球联赛并协助学校举办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并督导良好赛风,维持纪律、秩序。
礼仪队:负责学生会各种类型活动的主持并撰写主持文稿的工作,除此之外会策划举办与主持相关的赛事活动。
辩论队:培养大学生的语言沟通能力,为学院提供辩论交流的平台
裁判队:主要维持学校篮球联赛的执裁工作,负责维持赛场秩序,执行比赛规则,负责维持赛场秩序,执行比赛规则,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和考核。
竞选学生会主席、部长、干事,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2).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3).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或挂科现象。
(5).竞选主席、副主席、部长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第三条 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四条 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录用公告;
(2).由自荐人推荐申请书;
(3).进行资格审查;
(4).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5).对面适合各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6).通过考核后,由部长、副部长正式任命。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并履行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认真负责勒奋踏实,能按时按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5).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6).提前十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7).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8).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9).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10).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11).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12).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13).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
(14).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15).每周末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不得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16).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17).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18).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第六条 学生会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干事给予奖励。对于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 对于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试中适当加分
第三章 附则
(1).本章程解释权归燕京理工学院体育学院学生会。
(2).本章程自通过之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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